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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园功能分区_森林公园功能分区有哪些

ysladmin 2024-07-25
森林公园功能分区_森林公园功能分区有哪些       谢谢大家给我提供关于森林公园功能分区的问题集合。我将从不同的角度回答每个问题,并提供一些相关资源和参考资料,以便大家进一步学习和了解。1.森林公园规划、森林公园策
森林公园功能分区_森林公园功能分区有哪些

       谢谢大家给我提供关于森林公园功能分区的问题集合。我将从不同的角度回答每个问题,并提供一些相关资源和参考资料,以便大家进一步学习和了解。

1.森林公园规划、森林公园策划、森林公园设计怎样有特色?

2.青岛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森林公园功能分区_森林公园功能分区有哪些

森林公园规划、森林公园策划、森林公园设计怎样有特色?

       森林公园专项规划

       1.森林公园景观系统规划

       森林公园是以森林景观为主体,其用地多为自然的山峰、山谷、林地、水面,是在一定的自然景观的基础上,用特殊的营林措施和园林艺术手法,突出优美的森林景观和自然景观。因此,在进行森林公园的景观规划时,首要的问题是如何充分利用现有林木植被,对现有林木进行合理地改造和艺术加工,使原有的天然林和人工林适应森林游憩的需求,突出其森林景观。如果忽视这点,在森林公园中大兴土木,加入过多的人工因素,则会使森林公园丧失其自然、野趣的特征与优势。

       在森林公园景观系统规划中,应注意林道及林缘、林中空地、林分季相和透景线、眺望点等几个方面的规划设计。

       2.森林公园游览系统规划

       在森林公园内组织开展的各种游憩活动项目应与城市公园有所不同,应结合森林公园的基本景观特点开展森林野营、野餐、森林浴等在城市公园中无法开展的项目,满足城镇居民向往自然的游憩需求。依据森林公园中游憩活动项目的不同可分为:典型性森林游憩项目,如森林野营、野餐、森林浴、林中骑马、徒步野游、自然集、绿色夏令营、自然科普教育、钓鱼、野生动物观赏、森林风景欣赏等;一般性森林游憩项目,如划船、游泳、自行车越野、爬山、儿童游戏、安静休息等。

       开展各种森林游憩活动对森林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同。不适当的建设项目、不合理的游人密度会对森林游憩环境造成破坏。因此,在游览系统规划中必须预测出各项游憩活动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及影响程度,从而在规划中用相应的方法,在经营管理上制定不同的措施。

       3.森林公园道路交通系统规划

       森林公园除与主要客源地建立便捷的外部交通联系外,其内部道路交通必须满足森林旅游、护林防火、环境保护,以及森林公园职工生产、生活等多方面的需求。在森林公园的道路交通系统规划中,应注意游览道路的选线、走向和引导作用,根据游客的游兴规律,组织游览程序,形成起、承、转、合的序列布局。应结合森林公园的具体环境特点,开发独具情调和特色的交通工具。

       森林公园内应尽量避免有地方交通公路通过。必须通过时,应在公路两侧设置30-50m宽的防护林带。面积大的森林公园应设有汽车道、自行车道、骑马道及游步道,按其使用性质可将森林公园内的道路分为主干道、次路、游步道三种。一般道路应占全园面积的20/0~3%,在游人活动密集区可占50%~lO%o.

       (1)主干道。是森林公园与国家或地方公路之间的连接道路以及森林公园内的环行主道。其宽度为5~7m,纵坡不得大于9%,平曲线最小半径不得小于30m.

       (2)次路。是森林公园内通往各功能区、景区的道路。宽度为3~5m,纵坡不得大于13%,平曲线最小半径不得小于15m.

       (3)游步道。是森林公园内通往景点、景物供游人步行游览观光的道路,应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地设置。宽度为1~3m,纵坡宜小于18%.

       4.森林公园旅游服务系统规划

       森林公园旅游服务系统主要包括餐饮、住宿、购物、医疗、导游标志等。休憩、服务性建筑的位置、朝向、高度、体量等应与自然环境和景观统一协调。建筑高度应服从景观需要,一般以不越过林木高度为宜,休憩服务性建筑用地不应超过森林公园陆地面积的2%.宾馆、饭店,休、疗养院,游乐场等大型永久性建筑,必须建立在游览观光区的地带,不得破坏、影响景观。

       (1)餐饮。餐饮建筑设计应符合JCJ64-1989《饮食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2)住宿。应根据旅客规模及森林旅游业的发展,合理确定旅游床位数。旅游床位建设标准宜符合下列要求:高档28~30平方米/床;低档8~12平方米/床。森林公园中的住宿设施,除建设永久性的宾馆、饭店外,应注重开发森林野营、帐篷等临时性住宿设施,做到永久性与季节性相结合,突出森林游憩的特色。

       (3)购物。购物建筑应以临时性、季节性为主,其建筑风格、体量、色彩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应积极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纪念品。

       (4)医疗。森林公园中应按景区建立医疗保健设施,以便对游客中的伤病人员及时救护。医疗保健建筑应与环境协调统一。

       (5)导游标志。森林公园的境界、景区、景点、出人口等地应设置明显的导游标志。导游标志的色彩、形式应根据设置地点的环境、提示内容进行设计。

       5.森林公园保护工程规划

       (1)森林公园火灾的防护。开展森林游憩活动,对森林植被最大的潜在威胁是森林火灾,游人吸烟和野炊所引起的森林火灾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森林火灾会毁灭森林内的动、植物,火灾后的木灰有时会冲入河流使大批鱼群死亡,森林火灾还会使游憩设施受损、游客受到伤害。

       森林公园火灾的防护措施及方法有:

       1)在规划设计时,对于森林火灾发生可能性大的游憩项目,如野营、野炊等,应尽可能选择在林火危险度小的区域。林火危险度的大小主要取决于林木组成及特性、郁闭度、林龄、地形、海拔、气候条件等因素。

       2)对于野营、野餐等活动应有指定地点并相对集中,避免游人任意点火而对森林造成危害。同时,对野营、野餐活动的季节应进行控制,避免在最易引起火灾的千旱季节进行。

       3)在野营区、野餐区和游人密集的地区,应开设防火线或营建防火林带。防火线的宽度不应小于树高1.5倍。但从森林公园的景观要求来看,营建防火林带更为理想。防火带应设在山脊或在野营地、野餐地的道路周围。林分以多层紧密结构为好,防火林带应与当地防火季的主导风向垂直。

       4)森林公园中的防火林带应尽量与园路结合,可以保护主要游览区不受邻近区域火灾的影响。同时,方便的道路系统也为迅速扑灭林火提供保障。

       5)在森林公园规划和建设中,应建立相应的救火设施和系统。除建立防火林带、道路系统外,还应增设防火通信设施,加强防火、救火组织和消防器材的管理,更重要的是加强对游人和职工的管理教育,加强防火宣传,严格措施,防患于未然。

       (2)森林公园病虫害防护。防止森林病虫害的发生,保障林木的健康生长,给游人一个优美的森林环境是森林公园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森林病虫害的防治,主要方法如下。

       1)在“适地适树”的原则下,营造针阔混交林是保持生态平衡和控制森林病虫害的基本措施,更为重要的是实现抗病育种。

       2)加强森林经营管理。根据不同的森林类型、生态结构状况,适时地用营林措施。及时修枝,抚育,间伐,林地施肥,招引益鸟、益兽等,可长期保持森林的最佳环境生态。

       3)生物防治。利用天敌防治害虫,通过一系列生物控制手段,打破原来害虫与天敌之间形成的数量平衡关系,重新建立一个新的相对平衡。

       4)物理、化学防治。物理方法主要利用害虫趋光性进行灯光诱杀;而化学防治只是急救手段。近几年来,高效、低毒、残效期长、内吸性和渗透性强的杀菌剂、烟剂、油剂及超低量喷雾防治技术有所进步。

       6.森林公园基础设施系统规划

       森林公园内的水、电、通信、燃气等布置,不得破坏、影响景观,同时应符合安全、卫生、节约和便于维修的要求。电气、上下水工程的配套设施应设在隐蔽的地带。森林公园的基础设施工程应尽量与附近城镇联网,如经论证确有困难,可部分联网或自成体系,并为今后联网创造条件。

       (1)给、排水。森林公园给水工程包括生活用水、生产用水、造景用水和消防用水。给水方式可用集中管网给水,也可利用管线自流引水,或用机井给水。给水水源可用地下水或地表水,水源水质要求良好,应符合GB5749-200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源地应位于居住区和污染源的上游。排水工程必须满足生活污水、生产污水和雨水排放的需要。排水方式一般可用明渠排放,有条件的应用暗管渠排放。生产、生活污水必须经过处理后排放,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或洼地。给、排水工程设计包括确定水源,确定给、排水方式,布设给、排水管网等。

       (2)供电。森林公园的供电工程,应根据电源条件、用电负荷、供电方式,本着节约能源、经济合理、技术先进的原则设计,做到安全适用,维护方便。供电电源应充分利用国家和地方现有电源,在无法利用现有电源时,可考虑利用水利或风力自备电源。供电线路铺设一般不用架空线路,必须用时尽量沿路布设,避开中心景区和主要景点。供电工程设计内容包括用电负荷计算、供电等级、电源、供电方式确定、变(配)电所设置、供电线路布设等。

       (3)供热。森林公园的供热工程,应贯彻节约保护环境、节省投资、经济合理的原则。热源选择应首先考虑利用余热,供热方式以区域集中供热为主。集中供热产生的废渣、废水、烟尘应按“三废”排放标准进行处理和排放。供热工程设计为热负荷计算、供热方案确定、锅炉房主要参数确定等。

       (4)通信。通信包括电信和邮政两部分。森林公园的通信工程应根据其经营布局、用户量、开发建设和保护管理工作的需要,统筹规划,组成完整的通信网络。电信工程应以有线为主,有线与无线相结合。邮政网点的规划应方便职工生活,满足游客要求,便于邮递传送。通信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方案选定、通信方式确定、线路选定、设施设备选型等。

       森林公园从无到有必须先策划、再规划设计,最后运营管理的动态过程。

       先策划明确定位主题:森林公园有级别,国家级、省市级,对标明确短板。同时针对市场和客群需求,依托森林负氧离子较高的优势,在满足基本观景、游览的基础上,发展旅游+、康养+,比如石柱黄水国家森林公园以六养为原则,将观赏、运动、疗养、文化等功能形成康养项目,引领康养石柱的发展。

       规划设计以爆点、留白为要点:针对核心客群、地域文化在主要节点上设置爆点主题项目,打造网红吸引人气;特别是儿童项目,比如重庆壁山儿童公园。留白是在各主题区域留出未来可再拓展的项目位置,不需要将整个公园占满,以满足森林公园的可持续发展。

       运营需要智慧+互联网+:通过智慧设施和管理系统的建设管理,让游客感受到便利。充分利用互联网宣传,打造知名度。

       动态提升:森林公园规划建设不是一蹴而就,应该结合不同时期对公园进行提档升级,与时俱进。

       一般而言,森林公园的旅游开发是将策划、规划、设计、运营集于一体的,可将四者整合打包形成森林公园概念性规划设计,要做到整体有特色,可关注以下几点:

       1、关注市场客群

       森林旅游开发一定要关注市场客群来源。首先明确森林公园所处的地理区位,其面对的主要市场群体是一线城市、二线城市还是三四线中小城市,是否有境外游客,客群中是年轻人、中年人、老年人还是青少年居多,确定特定的客源市场后,针对特定对象匹配特定的策划产品与风格设计,保证旅游产品的特色共计才会赢得市场口碑。

       2、策划重创意

       在充分考虑场地的特性、文化属性的基础上,新、奇、特的策划创意产品很容易赢得市场的认可。错落有致的林木条件可以创造多变的游乐空间,如盘旋空中的钢木结合的空中漫步廊道,空中木屋,眺望塔等产品,都会获得用户的喜爱。利用场地现有的,改造成参与性的小型商业点也会成为游客的打卡地。总之,一个富有创意特色的策划一定是结合现状,实事求是的可执行的方案。

       3、规划重落地

       场地的用地性质是规划落地的先决条件。一般对于森林公园其在用地性质上属于林地,相关政策法规对其有一定的开发限制,用地面积的3-5%可用做建设开发用地,但会有一定的面积上限。规划过程中应明确各运营项目性质,哪些一定占用建设用地指标,哪些不占用利用林地性质即可用来设计。此外,规划过程中的功能分区,景观分区等特色构建,务必考虑场地地形条件、项目性质道路交通组织,车行动线与步行游憩动线最好分开,减少彼此干涉。各动线又能将各类项目彼此连接,实现游憩过程中的不同体验。

       4、设计重细节

       细节决定成败。精致的设计不但提高游客的吸引力,也会弥足其他的不足。对于森林公园规划设计,可充分利用木结构、竹结构、石结构及钢结构等生态性材质结构,实现设计的绿色环保性要求,此过程中也可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声光电等多种表现形式,打造幻影森林的现代时尚效果。

       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

       城市森林规划结合城市的特色打造在突出森林的情况下也要把公园打造出来森林的话可以弄一些醋儿高大的树木如果这个城市事某种水果的也可以在公园种植某种花卉的一只公园要适合各种人群小孩的玩乐年轻人的轻松中年人的宁静老年人的锻炼等等不要太乱森林公园不要打造成小花园就行要整洁在不是很空旷的情况下让人感觉有安全感。还要结合城市文化特突出但不要放入太多元素要找好自己城市的定位进行铺设。

       要具有当地或是你所在省的特色,给人一种眼前一亮能吸引人的。

       城市森林公园规划策划,最主要还是要提倡绿色无污染能净化空气和心灵,给人一种舒适,热闹但文明的环境。毕竟现在城市对垃圾分类很重视,规划里应该还要设置垃圾分类点。

       其实最主要的还是环境,文明,特色,历史,等等

       森林公园规划、森林公园策划、森林公园设计-绿维创景-设计的比较有出色,绿维创景专注于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模式的创新研究,提供旅游景区文化提升与情境体验创新、文化遗产、大遗址、历史文化古城、历史街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浮触第吠郢杜电森钉缉保护与旅游开发等项目的策划、规划、设计及投资运营咨询全程专业服务。浙江省遂昌县王村口红色古镇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浙江省遂昌县独山古村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永安长城景区重点区域修建性详细规划、海南永庆佛教文化景区全案策划等等这些都是非常好的策划与设计方案。

青岛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成都市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以下简称城市森林公园)生态保护,实现自然持久保育和合理利用,高质量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城市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及其监督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城市森林公园,是指位于四川省龙泉山脉成都段,四至界限东经104°5′38″至104°36′17″、北纬30°12′29″至30°57′14″内,规划范围1274.8平方公里的城市中央公园。其中,龙泉驿区管辖区284.9平方公里,青白江区管辖区125.2平方公里,金堂县管辖区354.3平方公里,简阳市管辖区238.8平方公里,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139.7平方公里,高新区管辖区131.9平方公里。

       城市森林公园具体界限由城市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划定。第三条 城市森林公园的保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生态优先、分区管控、合理利用的原则,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第四条 市人民设立的城市森林公园管理机构,按照市人民的授权,负责城市森林公园保护工作。

       城市森林公园区域所在的区(市)县人民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森林公园相关保护工作。

       市和区(市)县国土、环境保护、规划、建设、城市管理、水务、农业、林业、园林、安全生产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关工作。

       城市森林公园区域所在的镇(乡)人民、街道办事处协助城市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和主管部门开展辖区内的相关保护工作。第五条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森林公园的建设、运营、利用和生态保护工作。

       鼓励专家学者、企业、社会组织和市民等积极参与城市森林公园的规划、建设、管理及其监督等保护活动。第六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和举报。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受理举报并依法处理。第二章 规划控制与土地利用第七条 城市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由城市森林公园管理机构会同有关市级主管部门、区(市)县人民组织编制,按照有关程序报市人民批准。市人民在批准前应当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

       城市森林公园专项规划由城市森林公园管理机构会同有关市级主管部门、区(市)县人民组织编制,按照有关程序报市人民批准。

       城市森林公园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经批准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布。第八条 城市森林公园有关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市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和有关区(市)县规划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编制,报区(市)县人民批准。第九条 城市森林公园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有关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森林公园建设、管理、利用等相关保护工作的法定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变更。因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修改的,应当按原审批程序办理。第十条 城市森林公园规划应当与本区域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等保护区的规划相衔接。第十一条 城市森林公园由生态核心保护区、生态缓冲区、生态游憩区构成,实行分区管控、分类保护。具体功能分区由城市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确定。

       城市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市人民有关主管部门分区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凡列入负面清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核准选址、批准用地。第十二条 生态核心保护区面积不得少于360.0平方公里,以生态保护、修复为主,除必要的国防、应急救援、水利基础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外,禁止新建其他任何建(构)筑物。

       鼓励生态核心保护区内的原有村(居)民向周边城镇、特色小镇(街区)转移。第十三条 生态缓冲区面积不得少于528.0平方公里,以发展现代农林业为主,允许适度建设符合城市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配套设施。

       生态缓冲区内新建、改建建筑物,整体高度一般不得超过十二米,局部建筑一般不得超过十五米。其中,超过十二米的局部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建筑总占地面积的百分之二十。第十四条 生态游憩区面积不得超过386.8平方公里,以景观建设和游憩活动为主,允许适度建设符合城市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特色小镇和景区化游憩园。

       生态游憩区内新建、改建建筑物,整体高度一般不得超过十八米,局部建筑一般不得超过二十米。其中,超过十八米的局部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建筑总占地面积的百分之二十。特色小镇内新建、改建建筑物的建筑高度控制按照城市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执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森林公园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森林公园,是指依法设立,以森林为依托,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森林风景与环境条件,供人们游览、休闲和进行科学研究、文化教育等活动的区域。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公园的设立、规划与建设、保护、利用与管理,适用本条例。

       依托城市建成区的城市绿地设立森林公园的管理,依照城市绿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森林公园的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优先、统筹规划、合理利用的原则,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第五条 市、区(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森林公园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市)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森林公园的有关管理工作。第六条 市、区(市)人民应当将森林公园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森林公园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森林保护提供必要的扶持。

       鼓励各类社会主体投资建设森林公园。第二章 设立第七条 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全市森林状况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本市森林公园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批准后实施。

       制定本市森林公园发展规划时,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征求规划、国土、环境保护、园林、旅游等有关部门和相关区(市)人民的意见。第八条 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可以申请设立森林公园。使用权人申请设立森林公园的,应当征得所有权人同意。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森林公园。第九条 在本市设立的森林公园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森林公园。

       申请设立国家级、省级森林公园,依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执行。第十条 申请设立市级森林公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本市森林公园发展规划;

       (二)森林、林木、林地权属清楚,林地界线明确;

       (三)面积在一百二十公顷以上,森林覆盖率百分之六十以上;

       (四)森林风景质量等级达到国家森林公园风景质量等级评定以上标准;

       (五)管理组织健全,配备相应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市级森林公园,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区(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具有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森林、林木和林地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材料;

       (三)森林风景现状图、景观照片、光盘等资料;

       (四)管理组织和技术、管理人员配置情况的说明。第十二条 区(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报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查意见及有关材料之日起对拟设立森林公园的申请人、名称、位置、面积、四至界线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十日。

       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届满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第十三条 森林公园合并、停办、改变地域范围的,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第三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四条 森林公园管理组织应当委托具有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第十五条 编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应当坚持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可持续利用森林的原则,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充分保护现有森林植被;

       (二)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保持生态平衡;

       (三)以自然景观为主,严格控制人造景点的设置;

       (四)严格限制永久性设施的建设。第十六条 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发展方向与目标;

       (二)总体布局和功能分区;

       (三)环境容量与游客规模;

       (四)森林保护措施;

       (五)基础设施、旅游服务设施的布局与规模。第十七条 市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报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国家级、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审批程序按国家、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市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时,应当征求规划、环境保护、水利、旅游等有关部门和所在区(市)人民的意见;森林公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还应当征求园林部门的意见。

       非常高兴能与大家分享这些有关“森林公园功能分区”的信息。在今天的讨论中,我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这个主题。感谢大家的参与和聆听,希望这些信息能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