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摔伤景区赔偿标准是多少_游客摔伤景区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今天,我将与大家共同探讨游客摔伤景区赔偿标准是多少的今日更新,希望我的介绍能为有需要的朋友提供一些参考和建议。
1.水上乐园摔伤谁的责任
2.旅游中意外摔伤保险如何赔付
3.在景区摔伤怎么赔偿
4.在景区摔伤,景区应该承担责任吗
5.游客在景区自己摔伤,景区承担什么责任
水上乐园摔伤谁的责任
只要非顾客自身的故意所为,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顾客有重大过失的,可以适当减轻游乐场的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额头上留下疤痕,影响面容,还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一、水上乐园摔伤怎么赔偿
1、受伤者可以向游乐场主张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若是双方就赔偿的费用无法协商一致的,受伤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只要非顾客自身的故意所为,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顾客有重大过失的,可以适当减轻游乐场的责任。
3、赔偿范围包括: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额头上留下疤痕,影响面容,还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二、水上乐园摔伤涉及安全保障义务
1、安全保障义务通俗地来说是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的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经营者要保障好到你经营处进行消费的人们的人身健康以及他们的财产安全。
2、安全保障义务体现了法律对消费者的倾斜保护,是公众安全的一道‘护身符’,但并不意味着这是一种绝对的、无条件的义务,并非所有在公共场所受到的伤害都会得到相应赔偿,义务人只有在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时才承担责任。简而言之,安全保障义务有严格的边界,管理者的安保责任,应当限制在游客对景区的正当合理用途之内。
三、不同的水上乐园摔伤责任划分也不同。
1、比如,玩沙子时伤到孩子眼睛,经营者未履行安全保障,肯定有责任;如果父母看到旁边的孩子拿起沙子准备扔而不制止,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2、再如,一般充气城堡有年龄限制,如果有超龄孩子进入,说明经营者未尽到监督和看护的义务,肯定有过错;年龄大的孩子伤到年龄小的孩子,如果受害人父母监护到位,应由侵权者承担70%的责任,游乐场至少应该承担30%的责任。如果经营者给儿童购买了保险,保险赔付部分达不到经营者应该承担的责任,受害人可以主张经营者继续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旅游中意外摔伤保险如何赔付
佳佳(化名)随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赴外地风景名胜旅游,在一处景点休息时不慎从吊床上摔到地上,造成四级伤残。之后,佳佳向旅行社索赔未成,遂将旅行社告上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及旅游意外保险金损失共计86万余元。近日,闸北法院做出判决,由于旅行社没有给佳佳购买保险,因此赔偿佳佳旅
游意外保险损失12万元。
2003年9月28日上午,佳佳等一行人随旅行社的导游游览宝掌幽谷景区的宝掌禅寺时。导游告知,一部分游客可在原地休息,一部分游客可随行游览其他景点。佳佳等几人在该景点区休息时,径自上景点区内由个体户设置的吊床上休息,不慎从该吊床上跌下受伤。待导游陪同另一部分人回至该景点得知佳佳摔伤,即将佳佳送到当地医院治疗。经鉴定佳佳的伤已构成四级伤残。
旅行社在法庭上辩称,佳佳从景点的一吊床上跌下受伤是事实,但导游已尽到告知注意安全的义务,导游并未告知游客可上吊床休息。至于佳佳身体受到伤害,是她自己过错和其他人推动吊床所致。关于为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的问题,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已向佳佳推荐,且此险并不是强制险,所以旅行社并无过错。
法院认为,原告佳佳作为一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其社会生活经验应该对上吊床休息的危险性有足够认知程度的,但佳佳未能充分注意到这一点,所以对于佳佳的损伤后果,应由佳佳自行承担。但法院同时表示,旅行社作为一个有专业资质的旅游经营者,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时,应严格按照院所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条例》和国家旅游局所制订的《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现佳佳在游览景区过程中,从吊床上摔伤致残,本可成为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事由,但因旅行社未能按规定为佳佳办理旅游意外保险事宜,致佳佳得不到保险公司理赔。据此,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在景区摔伤怎么赔偿
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治疗,或在就近医院抢救(被保险人病情稳定后须转入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治疗),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以内所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在扣除100元以后按90%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保险事故并接受治疗,本公司给付的意外医疗保险金累计不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因他人责任造成伤害而引起的医疗费用中依法应由他人承担的部分,本公司不负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扩展资料
游客在景区摔伤能否向景区和旅行社索赔,要视具体情况而论。按照《旅游法》的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即如果景区道路平整,安全设施齐备,安全提示到位,游客的摔伤是由于自身走路不稳等偶然原因导致的。
景区不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也无连带责任。但如果游客的摔伤是由于景区防滑设施不到位,或者安全设施有明显缺陷造成的(如景区厕所的地砖不防滑且无明显提示,景区超过最大容量接纳游客且因拥挤导致游客摔倒等),景区就应对游客的摔伤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无论是景区责任还是游客责任,由于大多数游客均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而且景区的门票中也包含着旅游保险,一般的摔伤均可以通过保险赔付的方式筹集到治疗费用。
因此当游客摔伤后,景区和旅行社应当在第一时间救助游客而不是分别责任,同时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根据保险公司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使受伤游客及时获得相应的赔偿。
百度百科-旅游意外伤害保险
青羊区人民-游客在景区摔伤,可以向景区和旅行社索赔吗?
在景区摔伤,景区应该承担责任吗
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 承担侵权责任 。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第十七条受害人 遭受人身损害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 、必要的营养费, 赔偿义务人 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 残疾赔偿金 、残疾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游客在景区自己摔伤,景区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分析:要视具体情况而论。按照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即如果景区道路平整,安全设施齐备,安全提示到位,游客的摔伤是由于自身走路不稳等偶然原因导致的,景区不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十五条 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
旅游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分析:如果在景区有明确规定,说某个地区不允许游客进入,而且还会有警示牌,警示牌上面会写到“严禁入内,一旦发生危险,后果自负”,但有这种警示牌的时候,说明景区已经对这个地方做出了安全警示,而且不让游客进入到这个里面去,但是又可如果擅自进入到这个里面发生危险的话,那么后果是由游客自己负责的,景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景区已经安放警示牌,告知游客不让入内,所以,对于这件事情是游客自己负责任的,景区不需要负赔偿责任。但是在景区的一些地方,如果没有放这种警示牌,有个发生危险的话,那么景区还是需要负担赔偿责任的,因为在景区里面要保证所有游客的安全,游客都是买票进入到景区进行游览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之下,当游客发生危险的时候,景区是要负责任的,比如在一些较高地势的地方,景区没有安放警示牌或者栅栏,而致使游客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这个景区是要负责任的。所以总体来说,这件事情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因为有好多景区已经安放了警示牌,但是游客不听劝阻擅自入内的话,那么游客是要自己负责任的,但是对于一些危险地区,景区没有做防护措施的话,当游客出了危险,那么景区还是要负责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十二条 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请求救助和保护的权利。旅游者人身、财产受到侵害的,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好了,今天关于“游客摔伤景区赔偿标准是多少”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游客摔伤景区赔偿标准是多少”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